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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能1000万只聚合物锂电池生产项目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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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年产能 1000 万只聚合物锂电池生产项目建设单位(盖章):江西池胜电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3 年 12 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2023 年 12 月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建设项目名称江西池胜电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1000 万只聚合物锂电池生产项目项目代码项目代码2311-361099-04-05-803494建设单位联系人建设单位联系人周胜明联系方式联系方式15812894449建设地点建设地点江西省抚州市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纬六路以北、鑫台铭以南10#厂房 10 号楼三楼地理坐标地理坐标(E116 度 23

2、分 33.512 秒,N 27 度 54 分 48.537 秒)国民经济国民经济行业类别行业类别C3841 锂离子电池制造建设项目建设项目行业类别行业类别三十五、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38-电池制造 384;建设性质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申报情形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备案)部门(选填)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与科技创新局项目审批(核准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备案)文号(选填)2311-361099-04-05-803494总投资(万元)总投资(万

3、元)3500环保投资(万元)环保投资(万元)20环保投资占比(环保投资占比(%)0.57%施工工期施工工期12 个月是否开工建设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用海)用地(用海)面积(面积(m2)2000m2(租赁建筑面积)专项评价设置情况专项评价设置情况表 1-1 污染影响类项目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专项评价的专项评价的类别类别设置原则设置原则本项目情况本项目情况设置情况设置情况大气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1、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且厂界外 500 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2的建设项目本项目废气不含以上污染物不开展地表水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

4、集中处理厂本项目不新增废水直排不开展环境风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3的建设项目本项目Q=0.012160Wh/kg,电池组能量密度115Wh/kg,循环寿命1000次且容量保持率80%符合(二)正极材料磷酸铁锂比容量145Ah/kg,三元材料比容量165Ah/kg,锆酸锂比容量160Ah/kg,锰酸锂比容量115Ah/kg,其他正极材料性能指标可参照上述要求。符合相应指标符合(三)负极材料碳(石墨)比容量335Ah/kg,无定形碳比容量250Ah/kg,硅碳比容量420Ah/kg,其他负极材料性能指标可参照上述要求。符合相应指标符合(四)隔膜 1.干法单向拉伸:纵向拉伸强度

5、110MPa,横向拉伸强度10MPa,穿刺强度0.133N/gm。2.干法双向拉伸:纵向拉伸强度100MPa,横向拉伸强度25MPa,穿刺强度0.133N/gm。3.湿法双向拉伸:纵向拉伸强度100MPa,横向拉伸强度60MPa,穿刺强度0.204N/gm。符合相应指标符合(五)电解液水含量20ppm,氟化氢含量50ppm,金属杂质钠含量2ppm,其他金属杂质单项含量1ppm。符合相应指标符合四、资源综合利用及环境保护10(一)企业及项目用地应符合国家出台的土地使用标准,严格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本项目为工业用地,不占用耕地符合(二)企业应制定产品单耗指标和能耗台账,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

6、严重污染环境的落后用能设备和生产工艺。鼓励企业调整用能结构,使用光伏等清洁能源,开展节能技术应用研究,制定节能规章制度,开发节能共性和关键技术,促进节能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锂离子电池企业综合能耗应400kgce/万 Ah。项目符合各项节能标准和规范要求符合(三)鼓励企业在产品研发阶段增加资源回收和综合利用设计,加强锂离子电池生产、销售、使用、综合利用等全生命周期资源综合管理。项目建成后,企业建立全生命周期资源综合管理符合(四)企业应依法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制度,并按规定开展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项目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制度”符合(五

7、)锂离子电池生产企业应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按照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并落实各项环境管理要求,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废有机溶剂、废电池等固体废物应依法分类贮存、收集、运输、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理。项目建成后,企业严格执行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并落实环境管理要求。符合(六)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妥善处理突发环境事件。企业应按照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方案有关要求,依法披露环境信息。项目建成后,企业依法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按要求披露环境信息符合(七)企业应建立环境管理体系,鼓励通过第三方认证。鼓励企业持续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清洁生产指标宜达到电池行业清洁生产评

8、价指标体系中 III 级及以上水平。项目建成后,企业清洁生产水平达级。符合六、六、与锂离子电池及相关电池材料制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与锂离子电池及相关电池材料制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环办环评环办环评202318 号)相符性分析号)相符性分析经与锂离子电池及相关电池材料制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环办环评202318 号)对照,拟建项目在清洁生产、污染物排放标准、污染治理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等方面均符合规范要求。具体相符性分析见下表 1-6。表表 1-6 与锂离子电池及相关电池材料制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环办环与锂离子电池及相关电池材料制造建设

9、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环办环评评202318 号)相符性分析号)相符性分析文件要求文件要求本项目本项目符合符合性性第三条 项目选址应符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不得位于法律法规明令禁止建设的区域,应避开生态保护红线。新建、扩建涉及正极材料前驱体和锂盐制造的建设项目(盐湖资源类锂盐制造项 目除外)应布设在依法合规设立的产业园区内,符合园区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要求。本项目位于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五期组团,符合抚州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符合园区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要求,符合要求符合11第四条 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应采用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产生量小的清洁生产技术、工艺和设备,单位产品的能

10、耗、物耗、水耗、资源综合利用和污染物控制等指标应达到行业先进水平。新建锂离子电池制造项目清洁生产指标宜达到电池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中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项目建成后,企业清洁生产水平达级符合第五条 涉及使用 VOCs 物料的,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还应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相关要求。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应有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项目采取本环评提出的挥发性有机物防治措施,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相关要求符合第七条 做好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生产废水优先回用,

11、污染雨水收集处理。含盐废水应根据来水水质和排水去向,有针对性设置具备脱氮、脱盐、除氟(锂云母类)、除重金属等功能的处理设施。严禁生产废水未经有效处理直接排入城镇污水收集处理系统。锂离子电池制造项目废水排放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0484)要求;锂盐制造、正极材料制造、钛酸锂负极材料制造等项目排放的废水污染物应符合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要求;石墨类负极材料制造等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相关要求。有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废水排放还应符合地方标准要求。项目外排废水主要生活废水,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满足高新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

12、B30484-2013)间接排放从严标准,符合要求符合第八条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应坚持源头控制、分区防控、跟踪监测和应急响应的防控原则。项目应对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生产、使用、贮存、运输、回收、处置、排放的装置、设备设施及场所,提出防腐蚀、防渗漏、防流失、防扬散等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具体措施,并根据环境保护目标的敏感程度、项目平面布局、水文地质条件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提出有效的土壤、地下水监控和应急方案,避免污染土壤和地下水。对于可能受影响的地下水环境敏感目标,应提出保护措施;涉及饮用水功能的,强化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确保饮用水安全。涉及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需提出土壤污染

13、隐患排查、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相关要求。本项目已提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止措施和分区防渗要求,符合要求符合第九条 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妥善处理处置固体废物。NMP 废液、废浆料等应严格管理,规范其收集、贮存、资源化利用等过程各项环境管理要求;废水处理产生的结晶盐作为副产品外售的应满足适用的产品质量标准要求;鼓励锂渣综合利用,无法综合利用的明确处理或处置去向,属于危险废物的应落实危险废物相关管理要求。固体废物贮存和处置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8)、一般工项目危险废物提出落实危险废物相关管理要求,固体废物贮存和处置应满足危

14、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符合12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4)等相关要求。控制标准(GB 18599),符合要求第十条 优化厂区平面布置,优先选择低噪声设备和工艺,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有效控制噪声污染。加强厂区内固定设备、运输工具、货物装卸等噪声源管理,同时避免突发噪声扰民。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要求。位于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改建、扩建项目,应强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进一步降低噪声影响。项目经优化厂区布局,采取减震、隔声等有效控制措

15、施,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要求。符合第十一条 严密防控项目环境风险,建立完善的环境风险防控体系,提升环境风险防控能力,确保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合理、有效。针对项目可能产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制定有效的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建立项目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管理体系,提出运行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要求。项目按要求建立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并落实突出应急预案编制要求,符合要求符合七、七、与与电池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电池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经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 2015

16、年 第 36 号)电池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中生产工艺及装备要求、资源和能源消耗指标、资源综合利用指标、污染物产生指标和清洁生产管理指标,本项目具体情况如下:表表 1-7 锂离子电池锂离子电池/锂原电池企业指标项目、权重及基准值锂原电池企业指标项目、权重及基准值序号序号一级一级指标指标一级一级权重权重二级指标二级指标单位单位二级二级指标指标级基级基准值准值级基准级基准值值级基级基准值准值本项目本项目建设情建设情况况权重权重1生产工艺及装备要求0.2合浆/0.1密闭进料不涉及0.12涂布/0.5间歇式涂布连续性涂布不涉及0.53放电/0.4能量回馈式电阻消耗式电阻消耗式04资源和能源消耗指标0

17、.3*单位产品取水量m3/万Ah0.51.21.51.81.10.55*单位产品综合能耗kgce/万 Ah0.53504006001500.56资源综合利用指标0.1水重复利用率%0.5807570990.57*NMP(N-甲基吡咯烷酮)回收%0.5979590不涉及0.513率8污染物产生指标0.2*单位产品废水产生量m3/万Ah0.50.81.01.20.90.59*单位产品CODCr产生量kg/万Ah0.250.20.250.30.26010*总钴产生量g/万Ah0.250.81.01.2不涉及0.2511清洁生产管理0.2*环境法律法规标准执行情况/0.1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法律、法

18、规,废水、废气、噪声等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污染物排放应达到国家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和排污许可证管理要求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法律,污染物排放和排放总量满足要求0.1*产业政策执行情况/0.1生产规模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产业政策以及区域环境规划,不使用国家和地方明令淘汰的落后工艺装备和机电设备生产规模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产业政策以及区域环境规划,未使用国家和地方明令淘汰的落后工艺装备和机电设0.1*清洁生产审核/0.1按照国家和地方要求,开展清洁生产审核企业承诺待项目建设完成后0.114按照国家和地方要求,开展清洁生产审 核环境管理体系/0.1按照GB/T24001 建立并运行环境

19、管理体系,环 境管理手册、程序文件及作业文件齐备对生产过程中的环境因素进行控制,有严格的操作规程,建立相关方管理程序、清洁生产审核制度和各种环境管理制度,特别是固体废物(包括危险废物)的转移制度对生产过程中的主要环境因素进行控制,有操作规程,建立相关方管理程序、清洁生产审核制度和必要环境管理制度企业承诺按照GB/T24001 建立并运行环 境管理体系,环境管理手册、程序文件及作业文件齐备0.1环境管理制度/0.05健全的企业环境管理机构;制定有效的环境管理制度;环保档案管理情况良好企业承诺健全的企业环境管理机构;制定有效的环境管理制度;环保档案管理情况良好0.05*环境应急预案/0.1按突发环

20、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制定企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应急设施、物资企业承诺按 突发环境0.115齐备,并定期培训和演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制定企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应急设施、物资齐备,并定期培训和演练*危险化学品管理/0.05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要求企业承诺项目涉及到的危险化学品按 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进行管理0.05水污染物排放管理/0.03*厂区排水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含重金属的洗浴废水和洗衣废水应按重金属废水处理企业实行雨污分流、污污分流0.03/0.02含盐废水有效处理,含盐废水排放应符合 CJ343项目不涉及含盐废水0.02污染物排放监测在线监测设备0

21、.02安装废气、废水重金属在线监测设备安装废水重金属在线监测设备本项目废水中不涉及重金属0.0216监测能力建设0.03具备自行环境监测能力;对污染物排放状况及其对周边环境质量的影响开展自行监测具备自行环境监测能力;对污染物排放状况开展自行监测企业承诺定期委托第三方对项目排放的污染物及周边环境质量的影响开展自行监测0.03*排放口管理/0.05排污口符合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相关要求企业承诺排污口按照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设置0.05*固体废物处理处置一般固体废物0.02一般固体废物按照 GB18599相关规定执行企业承诺一般固体废物按照GB18599 相关规定执行0.02

22、危险废物0.08对危险废物(如含重金属污泥、含重金属劳保用品、含重金属包装物、含重金属类废电池等),应按照 GB18597 相关规定,进行危险废物管理,应交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理。应制定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危险废物企业承诺对产生的危险废物按照GB18597 相关规定,进行危险0.0817管理计划(包括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量和危害性的措施以及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措施),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产生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应针对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制定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

23、案,向所在地县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废物管理,交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进行处理能源计量器具配备情况/0.05计量器具配备率符合GB17167、GB24789 三级计量要求计量器具配备率符合 GB17167、GB24789 二级计量要求企业承诺计量器具配备按照GB17167、GB24789三级计量要求进行0.05环境信息公开/0.05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公开环境信息,按照HJ617 编写企业环境报告书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公开环境信息企业承诺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公开环境信息,按照HJ617编写企业环境报告书0.05相关方环/0.05对原材料供应

24、方、生产协作方、企业承0.0518境管理相关服务方提出环境管理要求诺对原材料供应方、生产协作方、相关服务方提出环境管理由上表可知,本项目建设完成后从生产工艺及装备要求、资源和能源消耗指标、资源综合利用指标、污染物产生指标和清洁生产管理指标综合评估得分为 Y=87,确定本项目属国内先进水平。八八、与与其他文件相符性分析其他文件相符性分析表表 1-8 与其他文件与其他文件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文件文件文件要求文件要求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公告2013 年 第 31 号)(十)在涂装、印刷、粘合、工业清洗等含 VOCs 产品的使用过程中的 VOCs 污染防治技术

25、措施包括:1.鼓励使用通过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的环保型涂料、油墨、胶粘剂和清洗剂;2.根据涂装工艺的不同,鼓励使用水性涂料、高固份涂料、粉末涂料、紫外光固化(UV)涂料等环保型涂料;推广采用静电喷涂、淋涂、辊涂、浸涂等效率较高的涂装工艺;应尽量避免无 VOCs 净化、回收措施的露天喷涂作业;6.含 VOCs 产品的使用过程中,应采取废气收集措施,提高废气收集效率,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与逸散,并项目使用油墨为水性油墨,符合油墨中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的限值(GB38507-2020):水性油墨-网印油墨VOCs 限值30%,符合要求(十五)对于含低浓度 VOCs 的废气,有回收价值时可采

26、用吸附技术、吸收技术对有机溶剂回收后达标排放;不宜回收时,可采用吸附浓缩燃烧技术、生物技术、吸收技术、等离子体技术或紫外光高级氧化技术等净化后达标排放。项目收集后的注液废气属低浓度 VOCs 的废气,注液废气经“活性炭”处理后达标排放,符合要求(十九)严格控制 VOCs 处理过程中产生的二次污染,对于催化燃烧和热力焚烧过程中产生的含硫、氮、氯等无机废气,以及吸附、吸收、冷凝、生物等治理过程中所产生的含有机物废水,应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不产生有机废水,不会造成二次污染,符合要求(二十)对于不能再生的过滤材料、吸附剂及催化剂等净化材料,应按照国家固体废物管理的相关规定处理

27、处置。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经收集后暂存危险废物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符合要求挥发性有机物无1、VOCs 物料应储存于密闭的容器、包装袋、储罐、储库、项目电解液、油墨均贮19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料仓中。2、盛装 VOCs 物料的容器或包装袋应存放于室内,或存放于设置有雨棚、遮阳和防渗设施的专用场地,盛装 VOCs 物料的容器或包装袋在非取用状态时应加盖、封口,保持密闭。存于密闭的容器,存放于室内且具有防渗设施的原料仓库内,符合要求“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的通知(环大气2017121 号)“推广低 VOCs 含量、低反应活性的原辅材料和产品。以减少苯、甲

28、苯、二甲苯、二甲基甲酰胺等溶剂和助剂的使用为重点,实施原料替代。优化生产工艺过程。采取密闭生产工艺,推广使用无泄露、低泄露设备。项目电解液、水性油墨均属于低挥发性有机物的原辅料,注液过程采用密闭生产工艺,符合要求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3 号)根据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3 号),工业涂装 VOCs 综合治理。加大汽车、家具、集装箱、电子产品、工程机械等行业 VOCs 治理力度,重点区域应结合本地产业特征,加快实施其他行业涂装 VOCs 综合治理。强化源头控制,加快使用粉末、水性、高固体分、辐射固化等低 VOCs 含量的涂料替代溶

29、剂性涂料。项 目 使 用 油 墨 为 低VOCs 含量水性油墨,符合要求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西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大力推进源头控制。有机化工行业要推广使用低(无)VOCs 含量、低反应活性的原辅材料,加快对芳香烃、含卤素有机化合物的绿色替代;表面涂装行业应加快使用粉末、水性、高固体分、辐射固化等低 VOCs 含量的涂料替代溶剂型涂料,其中汽车制造底漆大力推广使用水性涂料,乘用车中涂、色漆大力推广使用高固体分或水性涂料,加快客车到 2020 年底,涂装企业低 VOCs 原辅料替代应达到 20%以上,各行业在满足 VOCs 排放标准前提下,企业采用符合国家有关低 VOCs

30、 含量产品规定的涂料、油墨、胶黏剂等,排放浓度稳定达标且排放速率、处理效率等满足相关规定的,相应生产工序可不要求建设末端治理设施;企业使用的原辅材料 VOCs 含量(质量比)低于 10%的工序,可不要求采取无组织排放收集措施项目打码过程使用的水性油墨属 VOCs 含量(质量比)低于 10%的原辅料,项目采用无组织废气排放,符合要求推进建设适宜高效的治污设施。推进企业新建治污设施或现有治污设施改造,对生产过程中通过排气筒所排放的有组织 VOCs 废气,应根据生产废气的产生量、污染物的组分和性质、温度、压力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后选择适宜的工艺路线进行治理。在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的前提下,要求治理设备必

31、须同时置前置采样口和后置采样口,企业不得以未设置采样口为由逃避监测。项目要求在运营期间,设置有机物VOCs废气治理设备前置采样口和后置采样口,符合要求江西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挥(一)大力推进 VOCs 原辅材料源头替代。严格落实国家和地方产品 VOCs 含量限制标准,对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使用企业制定低 VOCs 含量原辅材料项目使用油墨为水性油墨,符合油墨中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20发性有机物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赣环委字 202222 号)替代计划。到 2025 年,溶剂型工业涂料、油墨、胶粘剂等使用量下降比例达到国家要求。推动建立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组织开展含 VOCs 原辅

32、材料达标情况联合检查,定期对生产企业、销售场所进行检查抽查,曝光不合格产品并追溯其生产、销售、进口、使用企业,依法追究责任。(VOCs)含量的限值(GB38507-2020):水性油墨-网印油墨VOCs 限值30%,符合要求(二)全面加强 VOCs 无组织排放控。加强含 VOCs物料全方位、全链条、全环节密闭管理,做好 VOCs 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环节的管理。生产应优先采用密闭设备、在密闭空间中操作或采用全密闭集气罩收集方式,原则上应保持微负压状态,并根据相关规范合理设置通风量;采用局部集气罩的,距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的VOCs 无组织

33、排放位置控制风速应不低于 0.3 米/秒。对VOCs 物料储罐和污水集输、储存、处理设施开展排查,督促企业按要求开展专项治理。项目注液工序采用密闭设备,在密闭空间中操作,采用管道直连方式收集废气,符合要求(三)持续提升治污设施“三率”。组织开展现有 VOCs废气收集率、治理设施同步运行率和去除率自查,对达不到要求的 VOCs 收集、治理设施进行更换或升级改造,实现达标排放。对单一采用光氧化、光催化、低温等离子、一次活性炭吸附、喷淋吸收、生物法等工艺设施的,要重点加强效果评估。行业排放标准中规定特别排放限值和控制要求的,应按相关规定执行;未制定行业标准的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项目注液有机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处理经 20 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符合要求2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项目概况及任务来源项目概况及任务来源江西池胜电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能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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