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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气体生产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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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气体生产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由重庆网友“xyz”于2024年03月05日分享,文档编号为5573057,全文共计264页,更多相关《特种气体生产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PDF珍藏版)》请在万可派上搜索。

1、 宝瀛(南京)气体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宝瀛(南京)气体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特种气体生产中心项目特种气体生产中心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稿)建设单位:宝瀛(南京)气体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单位:宝瀛(南京)气体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编制单位:江苏润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单位:江苏润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二二二四年一月二四年一月 宝瀛(南京)气体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特种气体生产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I 目目 录录 1 概述.1 1.1 项目由来.1 1.2 建设项目特点.2 1.3 评价技术路线.4 1.4 相关情况分析判定.5 1.5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26 1.6

2、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结论.26 2 总则.27 2.1 编制依据.27 2.2 环境影响识别及评价因子筛选.35 2.3 评价标准.37 2.4 评价工作等级和评价重点.43 2.5 评价范围及环境保护目标.53 2.6 相关规划及环境功能区划.55 3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75 3.1 厂址原有项目回顾.75 3.2 项目概况.75 3.3 影响因素分析.90 3.4 污染源源强核算.101 3.5 环境风险.108 3.6 清洁生产分析.120 4 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122 4.1 自然环境现状调查.122 4.2 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130 4.3 区域污染源调查.144 5 环境影响

3、预测与评价.146 5.1 施工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146 宝瀛(南京)气体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特种气体生产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II 5.2 营运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151 6 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197 6.1 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197 6.2 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200 6.3 环保措施“三同时”一览表.228 7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229 7.1 项目经济效益分析.229 7.2 项目社会效益分析.229 7.3 环境损益分析.229 8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231 8.1 环境管理.231 8.2 环境监测.236 8.3 污染物排放总量.240 9 碳排放分析和评价

4、.246 9.1 总则.246 9.2 项目碳排放分析.247 9.3 项目碳减排措施及可行性论证.250 9.4 项目碳减排管理与监测计划.251 9.5 碳排放评价结论.252 10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253 10.1 结论.253 10.2 建议.260 宝瀛(南京)气体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特种气体生产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III 附件:附件:附件 1 建设项目环评委托书 附件 2 建设项目立项备案证 附件 3 登记信息单 附件 4 建设单位营业执照 附件 5 建设单位土地证 附件 6 氨水购销协议 附件 7 南京江北新材料科技园总体发展规划(2021-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 附

5、件 8 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报告 附件 9 声明宝瀛(南京)气体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特种气体生产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1 1 概述概述 1.1 项目由来项目由来 南京国昌催化剂有限公司位于南京江北新材料科技园牟尼峰路 6 号,成立于2006年12月31日,注册资本1600万元整,占地面积约13541.40m2,主要从事铜基合成甲醇催化剂、镍基甲烷化催化剂的生产。2019 年 11 月,南京国昌催化剂有限公司经营亏损严重,决定关停。现根据市场行情分析,瓶装工业气体、医用气体、食品加工气体等特种气体用途广泛,市场需求仍在每年递增,因此,宝瀛(南京)气体有限责任公司全资股权收购南京国昌催化剂有限公司,并将

6、南京国昌催化剂有限公司更名为宝瀛(南京)气体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拟投资 15000 万元在南京江北新材料科技园牟尼峰路 6 号建设特种气体生产中心项目。本项目建成可满足南京江北新区新材料科技园及周边的六合经济技术开发区、沿江工业开发区、中山科技园区、江浦高新区、浦口区、桥林开发区及八卦洲等地区市场工业、医用、食品加工等用气需求。同时,宝瀛(南京)气体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依托宝瀛(南京)气体有限责任公司的技术资源,将对超高纯氨气进行生产,满足周边区域日益增长的光电子行业的需求;同时对其他特种气体进行及分装,将对相关行业带来较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影响。本项目主要采用吸附、蒸馏、超滤相结合的净化技术,购置精

7、馏塔、氨储罐、氨水吸附装置、纯化装置、高纯氨分析撬装装置、氨卸载压缩机、尾气吸附氨装置、氨水泵循环泵、冷水机组、ISO 纯氨槽车、低温液体储罐、液态汽化器、钢瓶、杜瓦及汇流排等主要设备。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8000 吨/年超高纯氨气(光电子级)和 4000 吨/年的工业氨水的生产装置及充装生产线,实现将3N工业液氨净化提纯成7N超高纯氨产品,再经膜压、充装至 ISO 纯氨槽车出厂;新建 6000 吨/年医用氧气充装生产线、2000吨/年工业氧气的充装生产线、5000 吨/年高纯氩气充装生产线、5000 吨/年高纯氮气充装生产线、3000 吨/年液体二氧化碳、2000 吨/年食品级二氧化碳充装生

8、产线、840 吨/年高纯氦气充装生产线;新建 3000 吨/年氩保气、3000 吨/年高等级焊接混合气体(多元混配气)的混配充装生产线;新建宝瀛(南京)气体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特种气体生产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2 乙、戊类充装车间、丙类危废库、空瓶间、气瓶检测厂房等建筑物,总建筑面积约 750m2;新建高纯氨、装卸车平台、乙类储罐区(2 个,总容积500m3)、泵区、惰性气体储存/装卸设施区、循环水站等构筑物及配套公用工程、消防、环保设施,总占地面积约 2500m2;利旧改建综合楼、配电房、门卫等,总建筑面积约 1200m2。该项目已经取得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备案证(宁新区管审备20

9、23771 号),项目代码:2312-320161-89-01-49712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务院第 682 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规的有关要求,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版),本项目超高纯氨气(光电子级)生产属于“三十六、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39”中的“81 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 398”中“电子化工材料制造”,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工业氨水生产及其他电子气体、医用气体、食品级气体、工业气体等特种气体的复配和分装属于“二十三、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26”中的“44 专用化学产品制造 266”

10、,工业氨水生产及其他电子气体、医用气体、食品级气体、工业气体等特种气体复配和分装过程中产生废水,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根据跨行业、复合型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类别按其中单项等级最高确定的原则,因此,本项目需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为此,宝瀛(南京)气体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江苏润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了本项目(宝瀛(南京)气体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特种气体生产中心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公司接受委托后,认真研究该项目的有关材料,并进行实地踏勘和调研,收集和核实了有关材料。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的规范和技术要求,编制了宝瀛(南京)气体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特种气体生产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呈报环境保护行政

11、主管部门审批 1.2 建设项目特点建设项目特点(1)本项目在原南京国昌催化剂有限公司用地范围内进行建设,不新增用地。宝瀛(南京)气体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特种气体生产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3(2)本项目拟对原南京国昌催化剂有限公司综合楼、配电房、门卫进行改造后利用,其余生产线、设备、储罐、雨污水管线、蒸汽管线、生产厂房、库房等构建物等全部拆除后重建。(3)本项目生产线均为连续生产,各产品均购买工业级产品进行提纯、吸附和精馏等处理工艺进行纯化,生产过程不发生化学反应,不涉及危险化工工艺。(4)项目污染防治措施 废水 本项目污水采用“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制,雨水通过雨水管网排入附近水体。废水主要为循环

12、冷却水排水、生活污水及初期雨水。生活污水经国昌催化剂现有化粪池处理后与循环冷却塔排水及初期雨水一起满足南京江北新材料科技园企业废水排放管理规定(宁新新科办发 2020 73 号)相关排放标准要求,接管胜科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废气 本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高纯氨粗馏装置釜底重组分加热后产生的含氨气、精馏装置产生的含氨废气、超高纯氨充装过程吹扫气、维检修吹扫气、氨水储罐大小呼吸气及氨水装车后产生的吹扫气等。上述各股含氨废气密闭收集(收集效率 100%)后均进入废气处理系统(二级降膜水吸收+填料塔喷淋吸收装置),处理后吸收系统液相制成 20%氨水,作为副产出售给南京三顺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未吸收废气通过

13、 32m 高排气筒(DA001)排放。危废 项目危险废物运输委托有危废运输资质的单位承担,厂内暂存设置 1座 40m2危废暂存库,本项目危险废物厂外运输不在本次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5)项目涉氨工艺产生的含氨气体均通过氨水吸附装置回收氨,源头消减废气产排,同时将回收的氨用于工业氨水生产,实现减污与增产的有机结合。宝瀛(南京)气体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特种气体生产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4(6)本项目生产中使用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氨,在生产、储运、危废管理等过程存在一定的环境风险。结合本项目涉及的物料特性,进行相关的环境风险评价分析,提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要求。1.3 评价技术路

14、线评价技术路线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等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及程序见图 1.3-1。依据相关规定确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1、研究相关技术文件和其他有关文件2、进行初步工程分析3、开展初步的环境现状调查1、环境影响识别和评价因子筛选2、明确评价重点和环境保护目标3、确定工作等级、评价范围和评价标准制定工作方案环境现状调查监测与评价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各环境要素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2、各专题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1、提出环境保护措施,进行经济技术论证2、给出污染物排放清单3、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第一阶段第

15、二阶段第三阶段 图图 1.3-1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路线图路线图 宝瀛(南京)气体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特种气体生产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5 1.4 相关情况分析判定相关情况分析判定 1.4.1 政策相符性政策相符性 本项目产业政策及相关环保政策相符性分析统计见表 1.4-1。表表1.4-1 政策相符性分析一览表政策相符性分析一览表 序号序号 政策文件政策文件 相符性相符性 备注备注 1 产业政策,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 年本)、江苏省化工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2020 年本)、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暂行规定的通知(宁政发2015251 号)等 相

16、符 P5-6 2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苏办201996 号)相符 P6-7 3 关于加快全省化工、钢铁煤电行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苏办发201832 号)相符 P8 4 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1936 号)相符 P8-9 5 南京市建立严格的环境准入制度实施方案的相符性 相符 P9 6 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危险废物贮存规范化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苏环办2019149 号)相符 P9 7 关于印发南京江北新材料科技园区域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宁污防攻坚指20202 号)相符 P9-11 8 中央国务院关于

17、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2021 年 11 月)相符 P11-12 9 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全省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产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苏化治20216 号)相符 P13 10 省政府关于加强全省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规范化管理的通知(苏政发202094 号文)相符 P13 11 江苏省重点行业工业企业雨水排放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苏污防攻坚指办202371 号)相符 P14-15(1)产业政策相符性)产业政策相符性 本项目产品为超高纯氨气(光电子级)、工业氨水及其他电子气体、医用气体、食品级气体、工业气体等特种气体,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 年本),超高纯氨气(光电子

18、级)和电子气体属于其中的“鼓励类 十一、石化化工7专用化学品:电子气体”,其他产品均不属于限制、禁止类项目。对照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暂行规定的通知(宁政发2015251 号),本项目位于新材料科技园内,属于南京市建设项目准入暂行规定。对照 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建设项目不属于其中限制和禁止用地范围,符合用地政策要求。宝瀛(南京)气体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特种气体生产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6 对照 江苏省化工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2020 年本)(苏政办发202032 号),本项目不在其中淘汰、限制和禁止目录中。本项目已经取

19、得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出具的 宝瀛(南京)气体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特种气体生产中心项目的备案证(备案号:宁新区管审备 2023 771 号),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地方产业政策。(2)与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与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苏办的通知(苏办201996 号)的相符性号)的相符性 本项目与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苏办 2019 96 号)相关要求的相符性见表 1.4-2。表表1.4-2 与苏办与苏办201996 号文相符性分析号文相符性分析 序号序号 要求要求 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 符合符合情况情况 1 提高产业准入门槛。从安全、环保

20、、技术、投资和用地等方面严格准入门槛,高标准发展市场前景好、工艺技术水平高、安全环保先进、产业带动力强的化工项目。本项目产品为超高纯氨气(光电子级)、工业氨水及其他电子气体、医用气体、食品级气体、工业气体等特种气体。超高纯氨气(光电子级)主要应用领域是 LED 外延片制造和化合物半导体的芯片制造工艺、集成电路制造工艺,是半导体行业高度重视的重要核心材料之一,其市场需求量大,由于目前市场上产品主要依赖进口,导致成本较高,缺口较大。瓶装工业气体、医用气体、食品加工气体等特种气体用途广泛,市场潜力大。各种液化气体充装工艺技术是一项成熟、环保、健康的生产技术。本项目产品采用的技术先进、设备可靠,安全卫

21、生设施到位可靠,依靠先进的工艺技术和装备水平,减少工业“三废”的产生,降低噪声,减轻对建设当地环境与生态的不利影响。符合 2 强化负面清单管理。认真贯彻落实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制订出台江苏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严格执行国家和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按照控制高污染、高耗能和落后工艺的要求,进一步扩大淘汰和禁止目录范围,对已列入淘汰和禁止目录的产品、技术、工艺和装备严格予以淘汰。禁止新(扩)建农药、医药和染料本项目位于新材料科技园牟尼峰路 6号,不在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 1公里范围内,不属于国家和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淘汰和禁止范围。本项目主要产品为超高纯氨气(光电子级)、

22、工业氨水及其他电子气体、医用气体、食品级气体、工业气体等特种气体,不属于农药、医药和染料中间体项目。符合 宝瀛(南京)气体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特种气体生产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7 序号序号 要求要求 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 符合符合情况情况 中间体化工项目。对化工安全环保问题突出的地区,实行区域限批。3 严格危险废物处置管理。企业须在环评报告中准确全面评价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属性及产生、贮存、利用或处置情况。本报告书对本项目固废产生情况进行系统的识别和分析,明确了产生、贮存、利用和处置情况,本项目拟建设一座 40m2的危废暂存库,根据分析,可满足本项目建成后全厂的危废暂存需求。符合 4 化工园区

23、引进项目,须充分考虑化工园区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链建设要求,禁止安全风险大、工艺设施落后、本质安全水平低的企业进入,限制新建剧毒化学品、有毒气体类项目,控制化工园区安全风险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等级。本项目属于电子化工材料和专用化学品制造,符合化工园区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链建设要求;本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和“三线一单”要求,符合园区的规划及产业准入要求,项目的建设可与园区相关产业实现资源综合利用和循环经济。符合(3)与关于加快全省化工,钢铁煤电行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实)与关于加快全省化工,钢铁煤电行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苏办发施意见(苏办发201832 号)相符性号)相符性 关于加快全省化

24、工、钢铁煤电行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苏办发201832 号)指出:严格限制在长江沿线新建扩建石油化工、煤化工等化工项目,禁止建设新增污染物排放的项目;严禁在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 1 公里范围内新建布局化工园区和化工企业。鼓励距离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岸线 1 公里范围内、具备条件的化工企业搬离 1 公里范围以外。本项目不在长江沿线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 1 公里范围内,不属于文件中严禁建设和限制类项目类型。根据南京市环保局、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南京市长江经济带化工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中化工项目准入规定有关问题的复函(宁环函201884 号),苏办发201832 号中“水污染物”指的是项

25、目环境准入需要总量平衡的 COD、氨氮、总氮、总磷;“排放”方式既包括直接向长江排放水污染物,也包括通过管道和污水处理厂间接向长江排放水污染物的方式;“新增”指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中通过排污权交易或者区域平衡、“以新带老”等方式进行总量平衡后,项目还需增加的水污染物排放量。本项目新增的水污染物 COD、氨氮、总氮、总磷排放量可以区域平衡(目前已经取得总量平衡方案),不属于禁止建设的新增污染物排放的项目,宝瀛(南京)气体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特种气体生产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8 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与关于加快全省化工钢铁煤电行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苏办发201832 号)相符。(4)与 省生态环境

26、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工作的通知与 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工作的通知(苏环办(苏环办201936 号)相符性分析号)相符性分析 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1936 号)中指出:禁止在长江干支流 1 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等高污染项目。本项目位于南京新材料科技园内,建设性质为新建,不在长江干支流 1公里范围内,与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1936 号)相符。(5)与南京市建立严格的环)与南京市建立严格的环境准入制度

27、实施方案的相符性境准入制度实施方案的相符性 经查南京市建立严格的环境准入制度实施方案,本项目不在建立严格的环境准入制度实施方案中明确提出禁止准入的项目。因此,本项目符合相关要求。(6)与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危险废物贮存规范化管理专项)与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危险废物贮存规范化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苏环办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苏环办2019149 号)相符性分析号)相符性分析 为了满足本项目建成后危废的贮存需求,建设单位拟在厂区内建设一座 40m2的危废暂存库。危废仓库应严格执行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危险废物贮存规范化管理

28、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苏环办2019149 号)等有关规定的要求。(7)关于印发南京江北新材料科技园区域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关于印发南京江北新材料科技园区域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宁污防攻坚指案的通知(宁污防攻坚指20202 号)号)宝瀛(南京)气体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特种气体生产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9 表表1.4-3 与宁污防攻坚指与宁污防攻坚指20202 号文相符性分析号文相符性分析 文件要求文件要求 本项目情况本项目情况 符合情况符合情况(一)打造绿色发展示范区 1、严格准入做示范。从严审批生产和使用高VOCs 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和胶粘剂等以及产生大量固废、高浓度难降解废

29、水的建设项目(鼓励类除外)。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要求,不涉及生产和使用高VOCs 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和胶粘剂等,项目不产生高浓度降解废水 符合 4、淘汰关闭做示范。通过优化园区产业链,逐步关闭退出与产业链无关、安全环保风险大、绿色绩效评价低、达标无望的企业。园区内工业企业无法实现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并且达标排放的,应限期关闭。同时,加大对排序靠前企业的扶持力度,体现资源环境要素的差别化配置。2020 年,完成新材料科技园 10 家化工企业关停工作;2021 年,再完成 10 家化工企业关停工作。项目厂区内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执行。符合 5、压减用煤做示范。加快推进结构性减煤项目,多措并举提

30、高企业用煤效率,在保障安全的情况下,加快扬子石化绿色供汽中心建设进度,2020 年底前关停扬子石化 4 台服役期满燃煤机组,实现非电用煤进一步减量。本项目不涉及燃煤。符合 6、清洁生产做示范。进一步提高企业清洁生产水平,组织园区内福昌、天宇、威立雅、绿环、新奥、汇和、贺利氏、扬子精细、江宇、扬子鸿利源等 10 家危废经营单位、危废产生量 100 吨以上的产废单位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本项目建成后,企业应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符合(二)打造VOCs达标区 12、健全管理体系。建立规范的 VOCs 总量核算体系,持续开展源清单编制工作,6 月底前,完成 2019 年度大气源清单编制。健全企业 V

31、OCs 管理制度,新上项目新增 VOCs 排放实施“减二增一”。健全企业 VOCs 台账制度,4 月底前完成园区内企业 VOCs 台账整理,并实施常态化动态更新。督促园区企业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严格落实自行监测。本项目虽不涉及 VOCs,但项目建成后全厂仍需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开展例行监测。符合(三)打造废水处理提标区 23、排查整治工业企业预处理设施。4 月底前,完成科技园内工业企业预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初期雨水收集池和应急事故池运行情况以及清下水达标排放情况进行排查。对超过接管标准或间接排放标准的,应实施预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对利用初期雨水收集池和应急事故池储存工业废水和清下水的,或不规范设置闸

32、控切换的,应限期整改,2020 年底前全面完成。清下水水质达标的,可直接通过污水总排排放,未达标的应送至预处理设施进行处理。严禁使用暗管、软管,杜绝偷排和稀释排放。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初期雨水、循环冷却水排水和生活污水,经收集后接管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雨污排口设置截止阀,严禁使用暗管、软管,杜绝偷排和稀释排放 符合 24、推进工业企业雨污分流。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要求,开展工业企业内部管网全面排查与改造,将地埋式污水管网改造为企业排污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设置。符合 宝瀛(南京)气体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特种气体生产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10 文件要求文件要求 本项目情况本项目情况 符合情况

33、符合情况 明管污水管网,清下水管网应尽可能单独设置,设置观察井和监测井,建立定期排查与整治制度,标识各类管网走向,绘制完整的雨污管网图,2021 年底前全面完成。25、规范化设置工业企业排口。按照污水、清下水以及雨水设置要求,规范工业企业内部的各类排口设置,原则上只保留 1 个污水排口,按规范标识各类排口,2021 年底前全面完成。企业仅有 1 个污水排口、1个雨水排口,按规范标识排口。符合 27、提高蒸汽冷凝水利用。3 月底前,完成园区内工业企业利用蒸汽冷凝水利用率排查,形成蒸汽冷凝水综合利用工业企业改造清单。2020 年底前,完成一批蒸汽冷凝水综合利用改造工程。2021 年底前,全面完成改造工作。建设单位应完成蒸汽冷凝水综合利用改造工程 符合 29、强化企业自行监测。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和工业企业应按行业排污许可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和行业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开展自行监测并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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