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行业优质文档下载与分享平台
欢迎来到万可派!
帮助中心

工业污水预处理单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上传人:x** IP属地:重庆 文档编号:5573056 上传时间:2024-03-05 格式:PDF 页数:258 大小:7.54MB
收藏 版权申诉 举报 下载
工业污水预处理单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_第1页
第1页 / 共258页
工业污水预处理单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_第2页
第2页 / 共258页
工业污水预处理单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_第3页
第3页 / 共258页
工业污水预处理单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_第4页
第4页 / 共258页
工业污水预处理单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_第5页
第5页 / 共258页
本文描述:

《工业污水预处理单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由重庆网友“xyz”于2024年03月05日分享,文档编号为5573056,全文共计258页,更多相关《工业污水预处理单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PDF珍藏版)》请在万可派上搜索。

1、启东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预处理单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启东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预处理单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启东经开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启东经开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评价单位:评价单位:江苏润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润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二二二二四四年年一一月月 启东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预处理单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ii 目目 录录 1 概述.1 1.1 项目由来.1 1.2 项目特点.2 1.3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3 1.4 分析判定相关情况.5 1.5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25 1.6 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26 2 总则.27 2.1

2、 编制依据.27 2.2 评价因子与评价标准.32 2.3 评价等级和评价范围.42 2.4 环境保护目标调查.55 2.5 相关规划及环境功能区划.56 2.6 环境功能区划.70 3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71 3.1 项目概况.71 3.2 项目总体建设方案.89 3.3 污染源源强分析.105 3.4 污染物排放情况汇总.125 3.5 环境风险识别.126 4 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129 4.1 自然环境概况.129 4.2 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134 4.3 区域污染源调查与评价.150 5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151 5.1 环境空气影响预测与评价.151 5.2 地表水环境影响

3、预测与评价.158 5.3 地下水影响预测与评价.167 5.4 土壤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180 5.5 声影响预测与评价.188 5.6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190 5.7 环境风险预测与评价.192 5.8 生态环境影响分析.195 5.9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197 启东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预处理单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iii 6 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202 6.1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评述.202 6.2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评述.205 6.3 固废污染防治措施评述.213 6.4 噪声防治措施评述.217 6.5 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评述.217 6.6 环境风险管理.22

4、2 6.7 环保措施投资.230 7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233 7.1 环境效益分析.233 7.2 经济效益分析.233 8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235 8.1 环境管理.235 8.2 污染物排放清单.240 8.3 总量控制分析.246 8.4 环境监测计划.247 9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249 9.1 建设概况.249 9.2 环境质量现状.249 9.3 污染物排放情况.250 9.4 主要环境影响.251 9.5 环境保护措施.252 9.6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252 9.7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252 9.8 公众意见采纳情况.253 9.9 评价总结论.253 9.10

5、 建议:.253 启东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预处理单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iv 启东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预处理单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1 1 概述概述 1.1 项目由来项目由来 江苏省启东经济开发区(以下简称“启东经济开发区”)创建于 1992年,原为启东吕四港港口开发区南区,2003 年省政府批复同意启东吕四港港口开发区南区更名为江苏省启东经济开发区(苏政复200317 号)。2015 年 10 月,启东市政府批复同意启东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开发区面积确定为 21.64平方公里(启政复201570号)。为了加快启东经济开发区工业化进程,开发区管委会组织编制了江苏省启东经济开发区开发建

6、设规划(2020-2030),并同步开展规划环评工作。规划环评于 2020 年 12 月 10 日获得了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的审查意见(苏环审查202044号)。启东经济开发区规划范围为东至江海路,南至引河北路,西至西苑路,北至富春路,规划总用地面积为 21.64km2。启东经济开发区内的工业用地分为三大组团、一个电镀中心。三大工业组团分别为机械电子产业园、生物医药产业园、文化产业园。目前,园区内设有 2 个污水处理厂,其中,三大组团的污水直接接管至启东城市污水处理厂,电镀中心的废水经电镀中心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接管至启东城市污水处理厂。随着启东经济开发区的不断发展,园区入驻企业逐渐增多,工业污水

7、排放量日趋增加。目前,园区内大量工业污水经企业内部简单处理后直接接管至启东城市污水处理厂;该污水处理厂前端缺少水质水量调节池,耐冲击负荷能力较弱,且未针对服务范围内工业企业特征污染物设置去除单元。因此,为了缓解园区内工业废水对启东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产生的冲击负荷、改善出水水质,同时改善启东经济开发区的水生态环境,为启东经济开发区的良性循环与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启东经开城市发展有限公司拟投资 6499.66 万元建设“启东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预处理单元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选址于牡丹江路北侧,启东汇通镀饰南侧,海洪路西侧(启东市城市污水处理厂西侧),新洪路东侧;规划红线面积

8、 13000 平方米,约 19.5亩。本项目建设规模 5000m3/d,主体处理工艺采用“调节池+两级反应沉淀”,污泥处理采用“重力浓缩+叠螺脱水+高压带式脱水+干化”工艺,除臭采用“碱喷淋+生物除臭”工艺,处理后的尾水达标后进入启东城市污水处理厂。本项目已在启启东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预处理单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2 东市行政审批局备案并获得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303-320681-89-01-806858,备案证号:启行审备2023136号,具体见附件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本项目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9、,从环境影响角度论证本项目的可行性。经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可知,本项目属于“D4620 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经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年版)可知,本项目属于“四十三、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大类中的“95 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小类,且属于“新建、扩建工业废水集中处理的”,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为此,启东经开城市发展有限公司特委托江苏润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委托书见附件 2。接受委托后,我公司认真研究了该项目的有关材料,并进行了实地踏勘和现场调研,收集和核实了有关材料,根据相关技术要求编制完成了启东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

10、预处理单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请当地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为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和项目建成后的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1.2 项目特点项目特点 本项目选址于启东经济开发区现有城市污水处理厂西侧,具有如下特点:(1)本项目为工业污水预处理单元建设项目,是启东经济开发区配套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工业污水预处理单元及配套工业污水收集专管。建设项目主要收集处理启东经济开发区机械电子产业园和生物医药产业园研发中心内工业企业的工业污水。启东工业污水预处理单元的服务范围为北至世纪大道,南至规划明月路、规划迎春路,西至西苑路,东至头兴港河内的工业企业,本项目为启东工业污水预处理单元的近期工程,

11、主要处理区域内已建、在建企业工业废水。(2)本项目设计处理规模 5000m3/d,主体处理工艺采用“调节池+两级反应沉淀”,污泥处理采用“重力浓缩+叠螺脱水+高压带式脱水+干化”工艺,除臭采用“化学洗涤(碱喷淋)+生物除臭(生物滤池)”工艺,处理后的尾水达标后进入启东城市污水处理厂。(3)本项目主要新建构筑物包括粗格栅+收集池、污水提升泵房、进水调启东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预处理单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3 节池、事故应急池、细格栅+旋流沉砂池、混凝反应区、一级反应沉淀池、磁混凝沉淀池、排放池、污泥浓缩池、污泥脱水干化房、辅助用房、除臭系统等。(4)本项目为“三废”综合利用及治理工程,项目建设具

12、有一定的环境正效应。但项目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的排放仍有一定影响,需关注地表水、恶臭、噪声环境影响及大气环境防护距离。(5)本项目建成后由启东市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管理、运维和值班人员均从启东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内调度。(6)配套管网由启东经开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建设管理和维护,采用“一管多企”专管输送收集方式。在本项目建成投运前,管网需建设完毕,为便于管理部门监督,本次评价对配套管网进行简要评述。1.3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 在接受建设单位委托后,评价单位首先研究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划,确定评价文件类型。其次开展初步的现场调查及资料收集,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初步的

13、工程分析,确定评价重点,制定工作方案,安排进一步环境现状详查及环境现状监测,在资料收集完成后,进行各专题分析,提出环保措施并进行技术经济论证,最终形成环评文件。本次评价技术路线见图 1.3-1。启东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预处理单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4 图图 1.3-1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图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图 依据相关规定确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1、研究相关技术文件和其它有关文件2、进行初步工程分析3、开展初步的环境现状调查1、环境影响识别和评价因子筛选2、明确评价重点和环境保护目标3、确定工作等级、评价范围和评价标准制定工作方案环境现状调查监测与评价1、各环境要素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2、

14、各专题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1、提出环境保护措施、进行技术经济论证2、给出污染物排放清单3、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启东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预处理单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5 1.4 分析判定相关情况分析判定相关情况 1.4.1 与国家及地方相关法规、政策的相符性分析与国家及地方相关法规、政策的相符性分析 1.4.1.1 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为启东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预处理单元建设项目,属于 D4620 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本项目与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的相符性分析见表 1.4-1。表表 1.4-1 项目相关情况分析

15、判定项目相关情况分析判定 序号序号 判定依据判定依据 分析判定情况分析判定情况 相符性相符性 1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属于“鼓励类”中的“四十三、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中的“15、三废综合利用与治理技术、装备和工程”。相符 2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 年版)本项目不属于禁止准入和需获得许可方可准入的项目。相符 3 江苏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2018 年)本项目未被列入限制、淘汰目录。相符 4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苏政办发2015118 号)本项目未被列入限制、淘汰目录,不涉及落后产品。相符 5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

16、整指导目录(2012 年本)(苏政办发20139号)及关于修改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 年本)部分条目的通知(苏经信产业2013183号)本项目属于第一类(鼓励类)中“二十一、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中的第 15条“三废综合利用及治理工程”,符合江苏省产业政策的要求。相符 6 南通市工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本项目属于“十四、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中的“17、三废综合利用与治理工程”。相符 1.4.1.2 用地政策相符性分析用地政策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选址于牡丹江路北侧,启东汇通镀饰南侧,海洪路西侧(启东市城市污水处理厂西侧),新洪路东侧;规划红线面积 13000m2

17、,约 19.5 亩。根据启东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可知,项目所在地用地性质为公共基础设施用地。本项目用地不属于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和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中禁止、限制用地类项目,也不属于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 年本)和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 年本)中禁止、限制用地类项目。1.4.1.3 长江保护政策相符性分析长江保护政策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与长江保护相关政策的相符性分析见表 1.4-2。启东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预处理单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6 表表 1.4-2 与长江保护相关政策的相符性分析与长江保护相关政策的相符性分析 序号

18、序号 文件名称文件名称 文件要求文件要求 本项目情况本项目情况 相符性相符性 1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2020 年3月 1日实施)禁止在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和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但是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扩建除外。本项目不属于化工项目、不属于尾矿库项目,且项目不在长江干支流岸线 1 公里范围内。相符 2 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计划(环水体2018181号)1、规范工业园区管理,工业园区应按规定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稳定达标运行,禁止偷排漏排。加大现有工业园区整治力度,并完善污染治理

19、设施,实施雨污分流改造,依法整治园区内不符合产业政策,严重污染环境的生产项目。2、严格环境风险源头防控。深化沿江石化、化工、危化品和石油类仓储等重点企业环境风险评估,限期治理风险隐患。本项目为工业污水预处理单元建设项目,属于园区污染治理设施项目。本项目主要收集处理启东经济开发区机械电子产业园和生物医药产业园研发中心内工业企业的工业污水。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不属于严重污染环境的生产项目,不属于石化、化工、危化品和石油类仓储项目。相符 3 江苏省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苏政办发201952号)着力加强 41条主要入江支流水环境综合整治,消除劣 V类水体。1、优化产业结构布局,

20、严禁在长江干支流1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项目;2、严格环境风险源头防控。深化沿江石化、化工、危化品和石油类仓储等重点企业环境风险评估,限期治理风险隐患。本项目不在长江干支流岸线 1 公里范围内,且不属于化工项目,不属于石化、化工、危化品和石油类仓储项目。相符 4 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 年版)江苏省实施细则(苏长江办发202255 号)1、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港口布局规划和江苏省沿江沿海港口布局规划(20152030 年)江苏省内河港口布局规划(20172035年)以及我省有关港口总体规划的码头项目,禁止建设未纳入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的过长江干线通道项目。2、严格执行中

21、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旅游和生产经营项目。严格执行风景名胜区条例 江苏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禁止在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项目。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由省林业局会同有关方面界定并落实管控责任。3、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决定 江苏省水污染防1、本项目不属于码头项目,也不属于过长江干线通道项目。2、本项目不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也不在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内。3、本项目不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级

22、、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4、本项目不在国家级和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5、本项目不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内,也不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相符 启东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预处理单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7 治条例,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以及网箱养殖、旅游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投资建设项目,改建项目应当消减排污量

23、。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由省生态环境厅会同水利等有关方面界定并落实管控责任。4、严格执行水产种植资源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禁止在国家级和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排污口,以及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围填海等投资建设项目。严格执行江苏省湿地保护条例,禁止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挖沙、采矿,以及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投资建设项目。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国家湿地公园分别由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会同有关方面界定并落实管控责任。5、禁止违法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和保留区内投资建设除事关公共安全及公众利益的防

24、洪护岸、河道治理、供水、生态环境保护、航道整治、国家重要基础设施以外的项目。长江干支流基础设施项目应按照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和生态环境保护、岸线保护等要求,按规定开展项目前期论证并办理相关手续。禁止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划划定的河段保护区、保留区内。6、本项目不在国家确定的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7、本项目不在长江干支流 1 公里范围内。5 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 年版)(长江办20227号)1、禁止在长江干支流、重要湖泊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 1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2、禁止在

25、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和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3、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4、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1、本项目为工业污水预处理单元建设项目,不属于新建、扩建化工项目;2、本项目不属于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项目;3、本项目在合规园区(启东经济开发区)内,且不属于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4、本项目不属于石化、现代煤化工项相符 启东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预处理单元建设项目环境

26、影响报告书 8 5、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6、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7、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目;5、本项目不属于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6、本项目不属于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7、本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启东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预处理单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9 1.4.1.4 其他其他环保政策相符性分析环保政策相符性分析 1、与江苏省水污染防治条例(与江苏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21 年年修正修正)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与江苏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21 年修正)相关

27、要求的相符性分析见表 1.4-3。表表 1.4-3 与江苏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要求的相符性分析与江苏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要求的相符性分析 序号序号 主要内容主要内容 本项目情况本项目情况 相符相符性性 第八条 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和省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本项目各类水污染物的排放满足国家和地方规定的要求,重点水污染物在项目建设前取得总量,不会突破当地总量。相符 第十六条 新建、改建、扩建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和其他水上设施,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符合国家和省有关生态保护红线、环境准入清单、生态环境质量和资源利用的要求。本项目废水经处理

28、后接入启东城市污水处理厂,属于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本项目正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省有关生态保护红线、环境准入清单、生态环境质量和资源利用的要求。相符 第十九条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依法对排放水污染物实施排污许可证管理。城镇排水主管部门依法对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实施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管理。本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申领排污许可证和排水管网许可证。相符 第二十二条 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安装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并按照要求安装主要工段用水、用电监控设备,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

29、保证监测监控设备正常运行。接入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生态环境、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应当共享相关监测数据。本项目为工业污水预处理单元建设项目,项目建成后将按照规定规定安装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保证监测监控设备正常运行。相符 第二十六条 向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工业废水的,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进行预处理,符合国家、省有关标准和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接纳要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尾水,可以采取生态净化等方式处理后排放。实行工业废水与生活污水分质处理,对不符合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接纳要求的工业废水,限期退出城镇污水管网。本项目为工业污水预处理单元建设项目,主要收集处理启东

30、经济开发区机械电子产业园和生物医药产业园研发中心内工业企业的工业污水,可实现启东经济开发区内工业废水与生活污水分质处理。本项目处理后的废水达标接管至启东市城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相符 第二十七条 工业集聚区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统筹规划、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安装自动监测设备,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并确保正常本项目为工业污水预处理单元建设项目,主要收集处理启东经济开发区机械电子产业园和生物医药产业园研发中心内工业企业的相符 启东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预处理单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10 运行。工业集聚区未按照规划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或者集中处理设施废水排放不达标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

31、当暂停审批该工业集聚区新增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工业污水,可实现启东经济开发区内工业废水与生活污水分质处理。目建成后将按照规定规定安装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保证监测监控设备正常运行。第三十条 禁止在长江干支流岸线规定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具体范围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本项目不属于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相符 第三十五条 新建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应当同步配套建设污泥处置设施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已建成的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应当进行污泥处置、再生水利用设施改造。未配套建设污泥处置设施或者不具备污泥处置能力的,应当

32、委托具备相应能力的单位进行污泥处置。本项目属于工业污水预处理单元建设项目,配套建设污泥处置设施,处置工艺为“污泥浓缩+高压隔膜板框+干化”。干化后的污泥将进行危险特性鉴别,鉴别结果出具前,项目产生的污泥均按照危废进行暂存、处置,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相符 第三十六条 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营单位或者污泥处理处置单位应当安全处理污泥,保证处理后的污泥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对污泥的流向、用途、用量等进行跟踪、记录,并报告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本项目产生的污泥将进行危险特性鉴别,鉴别结果出具前,项目产生的污泥均按照危废进行暂存、处置,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建设单位将对污泥的流向、用途

33、、用量等进行跟踪、记录,并报告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相符 根据表 1.4-3可知,本项目与江苏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21 年 5 月 1 日)的有关要求相符。2、与与关于加快推进城市污水处理能力建设全面提升污水集中收集处理关于加快推进城市污水处理能力建设全面提升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率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率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2242 号)号)的相符性分析的相符性分析 文件要求文件要求:“(四)强化工业废水与生活污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加快推进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新建冶金、电镀、化工、印染、原料药制造(有工业废水处理资质且出水达到国家标准的原料药制造企业除外)等工业企业排放含重金属、难降解废水、高盐废水的,不得排入城市污水集中收集处理设施。已接管城市污水集中收集处理设施的工业企业组织全面排查评估,认定不能接入的限期退出,认定可以接入的须经预处理达标后方可接入。接管企业应依

展开阅读全文
收起
展开